| 四川李玉书被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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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20: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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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0月14日电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的复核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成都中院10月14日经公开宣判后,将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原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玉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在被扣押、冻结的财产中,有部分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惩处。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 |




